按照政府企业境外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1) 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或(4)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1)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2)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3) 新闻传媒;或(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