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在受理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时,需要企业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最新年度的企业资产、经营情况(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
3.内地公司简介(主营业务、近三年运营情况、产品优势、股权结构);
4.公司现有银行资金证明(大于投资额);
5.股权架构图(复杂架构需标明实际控制人);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7.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用途(资金的详细测算和明细,以及相应的租金合同、订单合同等支持文件)。
其中,对目标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目标公司注册证明、章程(外文的需提供翻译件);
2.目标公司简介(主营业务、股权结构、近三年运营情况、产品在投资地优势、选择投资地的原因、开展境外投资的必要性和盈利点);
3.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介绍、优势、特点、核心竞争力及公司业绩目标、赢利点;
4.目标公司核心产品/技术介绍;
5.目标公司运营计划(拟定租用办公地址大小、租金,当地聘用人员、及外派人员数量,业务开展计划);
6.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投资所在地政治、经济等方面风险分析)
具体资料要求,可能各地方政府会略有不同,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有经验的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