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过程,经常有客户咨询个人资金如何跨境问题。我公司特意总结了一下,截至目前(2022年),我国境内居民的人民币资金合法跨境的方式通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经常项目跨境业务
1.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便利化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注意: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境外个人适用购汇年度便利化额度。
2.境内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结汇资金来源材料,可不占用5万美元的额度办理结汇,并将结汇所得人民币直接划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3.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资本项目跨境业务
1、跨境股权激励。
(1)“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是指境外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境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等与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的个人进行权益激励的计划,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股权激励方式。
“境外上市公司”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公司,包括中资控股公司和非中资控股公司。
(2)境内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发布)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登记及资金划转等有关事项。
外籍员工包括:
①港澳台员工
②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
③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
2、特殊目的公司及返程投资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涉及的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文)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
3、境内财产转移。
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境内个人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完整版)
4、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
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个人及华侨,可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住商品房。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大陆居民,是不允许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这些公司在当地是合法的,但从大陆的角度来看,都是不合法不合规的,请注意。特别是如果涉及以后境外公司要融资、上市、或返程投资时会有较大问题,请注意按照政府政策及早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