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境外投资之——境内上市公司的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

境内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发布)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应当办理登记及资金划转等有关事项。

外籍员工包括:

①港澳台员工

②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

③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

1.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公告后的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外汇局统一办理:

①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公司基本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计划汇入金额等。

②《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登记表》。

③境内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能够证明股权激励计划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④境内上市公司出具的外籍员工与其雇佣或劳务关系属实的承诺函(附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外籍员工名单、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所涉及股权激励类型等)。

⑤所在地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根据《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如下:

①《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②外国护照及复印件;

③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④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境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注意:投资者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才能办理开户手续。

3.境内资金汇划。

1)汇出或购汇划转所需材料

①业务登记凭证。

②外籍员工身份证明(外籍员工身份证明应当与境内上市公司办理登记时,在《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登记表》中填写的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一致)。

③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激励项下外籍员工境内交易证明文件或证券账户红利股息入账凭证。

④银行要求的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